11月4日,生態環境部網站發布了關于《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的發布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重要改革舉措,對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方案》緊扣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謀劃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度改革任務,持續推動排污許可制度改革走深走實。
《方案》提出了排污許可核心制度建設實施路徑。《方案》以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為主線,聚焦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推動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制度在深度和廣度上進一步銜接融合,提出環境影響評價、總量控制、自行監測、生態環境執法、生態環境統計、環境保護稅等制度與排污許可制度銜接路徑,落實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
《方案》明確了深化排污許可制度改革路徑。《方案》以綜合許可管理為前提,明確提出通過完善法律法規標準體系、優化排污許可管理體系,推動將工業噪聲、工業固體廢物、海洋工程依法納入排污許可管理,探索將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電磁輻射、畜禽養殖氨排放等依法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路徑,實現固定污染源的多污染物協同治理,實現排污單位全覆蓋、環境管理要素全覆蓋、排放量管控全覆蓋。
《方案》夯實了固定污染源“一證式”管理路徑。《方案》以“一證式”管理為手段,聚焦排污單位、管理部門、社會公眾三方責任,推動構建環境治理責任體系。從排污單位層面,夯實排污單位自主申領、自我承諾、自行監測、自主記錄、自主報告、自行公開的主體責任,推動排污單位構建基于排污許可證的環境管理制度;從管理部門層面,強化排污許可、環境監測、環境執法的聯合監管、資源共享和信息互通,創新信息化監管方式,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從社會公眾層面,通過推動環境守法和誠信信息共享機制,構建環境信用監管體系,保障公眾監督權利。
具體如下——
關于印發《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通知
環環評〔2024〕7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我部組織制定了《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抓好落實。
生態環境部
2024年11月3日
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實施方案
排污許可制作為國家環境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的核心制度。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服務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到 2025 年,全面完成工業噪聲、工業固體廢物排污許可管理,基本完成海洋工程排污許可管理;制修訂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等一批排污許可技術規范;完成全國火電、鋼鐵、水泥等行業生態環境統計與排污許可融合。
到 2027 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制度體系更加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全部許可管控,落實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全面落實,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要素、全聯動、全周期管理基本實現,排污許可制度效能有效發揮。
二、持續深化排污許可制度改革
?。ㄒ唬┩晟品煞ㄒ帢藴鼠w系。配合編纂《生態環境法典》,完善排污許可法律法規體系。推動污染物排放標準制修訂工作,完善超標判定方法。推動修訂《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制訂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管理名錄,完善土壤、海洋、工業固體廢物和工業噪聲等管理需要。發布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技術規范,制修訂一批排污許可技術規范,完善重點行業自行監測技術指南和重點行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開展工業噪聲污染防治技術可行性研究,健全排污許可技術體系。
?。ǘ﹥灮盼墼S可管理體系。推動工業噪聲、工業固體廢物等環境要素依法納入排污許可管理,開展海洋工程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探索將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畜禽養殖氨排放依法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路徑。優化排污許可證格式及管理內容,實施新版排污許可證。規范排污許可管理流程,強化排污許可事中事后管理。建立排污許可管理標桿指標體系,打造一批排污許可管理的標桿地區、行業和企業。
?。ㄈ娀盼墼S可事中事后管理。建立部門聯審聯查、共管共用工作機制,組織按照水、大氣、海洋、土壤、固體廢物、噪聲以及自行監測等環境管理要求分工審查,對首次申請或者因涉及改(擴)建建設項目、污染物排放去向變化、排放口數量增加而重新申請的排污許可證進行現場核查,視情況組織開展聯合現場核查。制訂發布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核查技術規范,組織開展排污許可證及執行報告常態化核查,完善“企業自查、地市排查、省級抽查、國家復核”質量保障機制。對首次申請、重新申請排污許可證分別按20%、10%的比例每年滾動開展常態化抽查,將排污許可證和執行報告核查納入固定污染源重點工作,持續推進排污許可提質增效。
?。ㄋ模┍U衔廴痉乐喂詰?。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推動實施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排污許可證的動態管理。建立排污許可與污染源排放清單、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數據共享、動態關聯匹配和聯動管理機制。依法明確排污口責任主體自行監測、信息公開等要求,做好入河(海)排污口管理與排污許可管理的銜接。完善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聯合監管和信息共享機制,載明排放重點管控新污染物的排污單位應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
三、落實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
?。ㄎ澹┥罨h境影響評價制度銜接。統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排污許可協同改革,完善與排污許可制度相適應的污染影響類項目環評管理體系。制修訂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統一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修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協調固定污染源分類管理類別。深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污許可制度的改革聯動,將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批復中關于污染物排放種類、濃度、排放量、排放方式及特殊監管要求納入排污許可證。優化排污登記表內容,適應環境影響評價改革需求。
?。┩七M總量控制制度銜接。制修訂污染物許可排放量核算方法,對達標區和非達標區排污單位分類施策,推動環境質量不達標地區通過提高排放標準或者加嚴許可排放量等措施,實施更為嚴格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首次核發排污許可證的許可排放量應根據總量控制指標、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其批復的污染物排放量等依法合理確定。加強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完善自動監測管理規范,強化自動監測數據分析應用,推進污染物排放量執法監管。將排污許可證作為排污權的確認憑證、排污交易的管理載體。排污單位實施的減排工程措施及主要污染物削減量應在排污許可證中進行記載。
?。ㄆ撸﹥灮孕斜O測制度聯動。建立排污許可證為核心的自行監測監督管理機制,開展排污單位自行監測幫扶指導。實施固定污染源排放口編碼管理,推進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執法監管平臺排放口編碼統一,推動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共享監測信息。完善排污單位自行監測質量管理規定和標準,加強自行監測過程管理。
?。ò耍┘涌焐鷳B環境統計制度銜接融合。啟動重點行業生態環境統計與排污許可銜接工作,形成生態環境統計和排污許可統一信息報表,逐步統一規范固定污染源填報內容、污染控制因子、核算范圍和方法、管理要求等。2025 年開展全國火電、鋼鐵、水泥等重點行業全面銜接試點,制作統一信息報表并納入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統一填報,相關數據同步傳輸至生態環境統計業務系統,強化數據質量控制,實現一次填報同時滿足兩項需求。到 2027 年,推動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數據全面應用于生態環境統計,實現一個企業、一個口徑、一套數據。
?。ň牛娀h境保護稅銜接。統一環境保護稅與排污許可量化管控的污染物種類及實際排放量核算方法,對排污許可證明確的污染物排放口分別進行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推進基于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數據的環境保護稅征管協作機制。按照國家政務數據共享管理有關要求,建立管理信息交換與共享常態化工作機制,持續完善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與金稅系統數據對接與共享機制。到 2027年,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數據成為環境保護稅納稅申報的重要依據。
(十)探索其他環境管理制度銜接。建立與重點管控新污染物的銜接機制,研究將電磁輻射、伴生放射性環境影響依法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體系的實施路徑。探索入河(海)排污口設置、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與排污許可證銜接的實施路徑和內容,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先行先試。推動全國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與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數據對接,深化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推動環境信息數據互聯互通、共享共用。
四、全面落實固定污染源“一證式”管理
?。ㄊ唬┖粚嵟盼蹎挝恢黧w責任。排污單位嚴格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運行和維護污染防治設施,建立環境管理制度,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排污單位實行自主申領、自我承諾、自行監測、自主記錄、自主報告、自行公開,建立基于排污許可證的排污單位環境管理制度,明確關鍵崗位責任人和責任事項,規范排污許可日常管理,建立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及執行情況自我核查、自我監督的工作機制。排污登記單位應如實填報污染物排放信息,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按照生態環境法律法規規章等管理規定控制污染物排放。
?。ㄊ﹪栏衽盼墼S可監管執法。排污單位是生態環境部門固定污染源日常監督執法的主要對象。排污許可證作為對排污單位進行生態環境監管的主要依據,要以排污許可證為載體,強化排污許可、環境監測、環境執法的聯合監管、資源共享和信息互通。監測部門做好排污許可證申請材料中自行監測方案的合規性核查、執法檢查的技術支持,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反饋給排污許可審批和環境執法部門;排污許可審批部門根據自行監測執法檢查、合規性核查結果,督促排污單位依法變更或者重新申請排污許可證,按時提交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環境執法部門開展排污許可清單式執法檢查,建立以排污許可證為主要依據的生態環境日常執法監督工作體系,開展固定污染源“雙隨機、一公開”日常監管。加強對排污許可重點管理排污單位自動監測設備的依法安裝、使用、聯網和正常運行等情況的執法檢查。鼓勵組織開展排污登記信息抽查,重點檢查降級登記問題、排放標準等內容。嚴懲違法行為,加大對排污許可違法行為震懾力度,將排污許可制度執行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線索納入生態環境監督幫扶范疇。
?。ㄊ┨嵘龍谭ㄖ悄芑畔⒒健M苿优欧趴谝幏痘ㄔO和污染物排放口規范設置二維碼標識,推動排污許可證電子化管理。推行非現場監管,將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獲取排放數據作為非現場監管的重要依據,為現場監管提供違法行為線索。優化環境執法技術手段,創新信息化監管方式,有序推動移動執法系統、在線監測系統和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的數據對接,排污許可數據全面支撐固定污染源日常監管和環境執法監督。
(十四)強化社會監督。生態環境部門要依法主動公開排污許可證和處罰決定,暢通有效的意見交流渠道,接受社會監督。建立環境守法和誠信信息共享機制,推動環境信用監管體系構建,將排污單位處罰決定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及時在“信用中國”網站公開。建立公眾有獎舉報機制,推動社會公眾、企業職工、行業協會、民間團體等參與監督,營造政府引導、企業守法、社會監督的良好氛圍。
五、做好排污許可基礎保障建設
?。ㄊ澹﹥灮珖盼墼S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完善數據采集管理、共享互通、智能校核、統計分析等功能,提升平臺規范化、智能化、便捷化、穩定化水平。制定平臺建設、共享接口技術規定,建立平臺運維管理規范化制度。加強排污許可數據庫建設,推進固定污染源信息資源共享共用和協同管理,強化數據共享與整合應用。編制排污許可證輔助校核規則,研發輔助校核模塊,持續提升排污許可證數據質量。
?。ㄊ┘訌娊M織保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統一思想,明確目標任務,強化統籌協調,制定實施計劃,落實人員和經費保障,確保按時限完成工作任務。鼓勵開展排污許可前瞻性研究,啟動環評與排污許可學科建設,提高排污許可科技支撐水平。強化基層能力建設,開展排污許可技能大賽。鼓勵出臺規范排污許可技術機構管理指導文件,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排污許可技術支撐團隊。